各相关部门、二级学院: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为及时、准确、规范地做好 2024 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内容 2024 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内容主要有普通本科、成人本专科专业学生数,全校教职工、校舍情况、学校资产等办学条件、 校舍功能明细、培训情况等。
二、填报部门或学院及任务分解 根据 2024 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安排,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由 发展规划处牵头汇总,办公室、保卫处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教师 工作处、计划财务处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、学生处、总务处、继 续教育培训部、设备管理处、信息工程处、基建处、图书馆、体育学院按照具体分工填报相关数据,具体任务分解见《2024 年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》。
三、时间安排
(一)填报阶段(10 月 8 日-10 月 16 日)。
(二)报送时间( 10 月 17 日前)。
(三)汇审阶段(10 月 18 日-10 月 21 日)。
(四)审核阶段(10 月 22-11 月中上旬)。
(五)纸质报表(12 月 30 日前)。
发展规划处
2024年10月9日